完整的视频监控系统是由摄像、传输、控制、显示、记录登记5大部分组成。摄像机通过网络线缆或同轴视频电缆将视频图像传输到控制主机,控制主机再将视频信号分配到各监视器及录像设备,同时可将需要传输的语音信号同步录入到录像机内。
通过对远程监控对象的录像、回放、联动报警、监控策略制定、应急指挥等应用,达到监控与通讯的双重功能,满足交通、水利、油田、银行、电信等各个领域的远程监控与应急指挥需求。
从技术角度出发,视频监控系统发展划分为代模拟视频监控系统(CCTV),到第二代基于“PC+多媒体卡”数字视频监控系统(DVR),到第三代完全基于IP网络视频监控系统(IPVS)。
可以将监控到的图像内容保存在硬盘内、刻录在光碟中或保存在后备存储设备中,作为档案资料使用。
克服了很多的人体功能不足,例如:监控设备可以一日24小时的不间断工作。
可以实现和其它保护系统联动报警功能,及时的发现险情。